凡户口在湘潭市所属县(市)、区内所有的65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户口不在湘潭市的常住老年人,凭派出所的住居证可在我市办理《优待证》)均可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本地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查验原件 >>《1寸近期免冠照片》 1张(黑白、彩照均可) >>《户口本》 查验原件 >>《居住证》 查验原件,外地户口需提供
湘潭市老龄办:湘潭市民政局广云路602号 5楼 52255846 雨湖区老龄办:湘潭市雨湖区政府机关二院 3楼 58205958 岳塘区老龄办:湘潭市岳塘区政府 7楼长潭路81号 55568235
户籍所在地80-89岁低保老人,90岁以上所有老人。
>>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 50元/人·月 >>90周岁—99周岁老人 100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老人 300元/人·月
>>《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筹委会)填写 >>本人居民身份证查 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本人户口簿 查验原件,收取A4纸复印件1份 >>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张 >>低保证 查验原件,80到89周岁老人需提供
湘潭市老龄办:湘潭市民政局广云路602号 5楼 52255846 雨湖区老龄办:湘潭市雨湖区政府机关二院 3楼 58205958 岳塘区老龄办:湘潭市岳塘区政府 7楼长潭路81号 55568235
>>机构补贴对象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街道(镇)或核心社区服务中心组建,或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并有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具有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多样化服务功能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居家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组建,与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接,配备1-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组织管理社区内相应的服务网点,并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简便、灵活快捷服务的站点。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必须经市、区两级考评验收合格。 >>政府购买服务援助对象 实施养老援助服务的对象为湘潭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五城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 1、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 2、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 3、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市级以上劳模; 4、年满70周岁且子女不在当地无力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 5、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低保老人; 6、年满80周岁,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空巢老人或子女残疾的高龄老年人。
>>《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一张,彩照、黑白均可 >>《湘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复印在A4纸上) >>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子女均不在湘潭市内居住证明 查验原件 >>家庭收入证明 查验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复印在A4纸上) >>审批部门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查验原件
湘潭市老龄办:湘潭市民政局广云路602号 5楼 52255846 雨湖区老龄办:湘潭市雨湖区政府机关二院 3楼 58205958 岳塘区老龄办:湘潭市岳塘区政府 7楼长潭路81号 55568235